泗洪县青太线、孙屠线孙界段县道规划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201606800
泗洪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实施的泗洪县青太线、孙屠线孙界段县道规划勘察设计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已列入“十三五”县道网规划,是全省六大片区之一的成子湖片区扶贫开发交通重点项目,已具备启动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对该项目前期规划、勘察设计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概述
泗洪县成子湖片区县道规划设计项目,共两条线路,即青太公路(起点青阳镇、终点太平镇,路线长约20.0公里)和孙屠公路孙界段(起点孙园镇、终点界集镇,路线长约18.0公里),均为规划新建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2.0米、路面宽9.0米沥青砼路,其中两条线路均跨徐洪河和安东河,需建长约600米以上大桥(需考虑桥梁景观设计),沿途中小桥涵若干。另外,部分路段位于滞洪区,需考虑防洪设计。勘察设计费用约404.0万元。
1.2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
1.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合同段,即A标段和B标段。主要招标内容:
A标段:青太公路,长约20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沥青砼路,长约600米以上大桥1座,沿途中小桥涵若干,设计勘察费用204万元。
B标段:孙屠公路孙界段,长约18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沥青砼路,长约600米以上大桥1座,沿途中小桥涵若干,设计勘察费用200万元。
上述标段新建项目设计要求,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建议书及工可、现场勘查测量、地质勘探、道路、桥涵、管网、交通工程等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等。
1.2.2 勘察设计周期安排:总共180个日历天。
1.2.3 设计范围
具体包括设计方案(重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工作等。
1.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2.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且项目建议书文本提交后15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20%;完成经审查后的项目初步设计15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30%;完成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且提交后15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30%;项目交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设计余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2.1.1 投标人应至少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2.1.1.1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1.1.2工程咨询(相关专业)甲级资质,并自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将工程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单位。
2.1.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1.3 分项负责人(包含可行性研究、勘察、路线及交叉工程、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概预算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1.4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勘察项目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已通过审查的且规模在1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勘察设计项目和500米以上桥梁设计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时间以委托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 其他条件:
2.1.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1.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2.1.5.3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非申报表);
2.1.5.4 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1.5.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路,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2.1.5.6 质量、信誉: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A级及以上(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查询。建立信用档案相关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2.1.5.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2.3 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 2个 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 1个 标段上中标;如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则由投标人优先选择标段。
3.评标办法
3.1 评标方式:参照《公路标准文件》综合评估法I(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3.2 评审重点:设计方案中的桥型及特征是本项目评审重点,主要包括:
(1)项目的线形线位要求提供两个以上方案,推荐的方案必须最优、线路较短并说明理由;
(2)桥型及特征能充分体现泗洪地域文化及城市精神,符合泗洪总体规划,与泗洪生态环境及周边景观相协调,富有内涵特征。重点是突破现行公路桥梁设计的死板单一、无个性的惯例,并且能够适用、性价比高、桥梁造价适中等特性;
(3)推荐的线形线位方案要求占地面积较少,尽量减少新增用地;
(4)推荐的设计方案项目造价适中,要求项目投资与其他方案相比工程造价合理、性价比高;
(5)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要求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特别是与相关部门和沿线乡镇能够很好勾通;积极主动地配合业主办理项目前期建设相关手续,具有较强地争取省补资金能力和措施;
(6)设计方案要求能与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等工作能够很好地衔接,保证能够科学、适用、可行;
(7)后续服务的保障措施要求有一套完整、可行、优质的措施;
(8)总价控制、以单价为准。即勘察设计费用适中,其中道路(含中小桥涵)按每公里报价、大桥按桥梁净跨每延米报价,道路里程和大桥数量据实计算,最终以通过审查后施工图设计为依据,计取设计费用。
3.3 评审人员:由业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邀请省市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4.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6月14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网上报名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4.3 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标段或泗洪县年度诚信投标保证金。
6.注意事项
6.1 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建设项目交易科:0527-89889056,(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6.2 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 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洪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5号(新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朱晨
电话:13773952000
传真:0527-86302839
邮编:223900
招标代理: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办事处(泗洪县新行政区和谐路永昌财富广场B区五楼5054室)
联系人:谢慧、杨洋
电话:13511798888、15896091998
传真:0527-86244321
邮编:223900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如有);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了合格的社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法人一致; (11)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23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0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0 分 c.投标人的信誉3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57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25 分 e.对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16 分 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f.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 g.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 | ||
2.5.1 | 设计方案评审要点 | 1.项目的线形线位要求提供两个以上方案,推荐的方案必须最优、线路较短并说明理由; 2.桥型及特征能充分体现泗洪地域文化及城市精神,符合泗洪总体规划,与泗洪生态环境及周边景观相协调,富有内涵特征。重点是突破现行公路桥梁设计的死板单一、无个性的惯例,并且能够适用、性价比高、桥梁造价适中等特性; 3.推荐的线形线位方案要求占地面积较少,尽量减少新增用地; 4.推荐的设计方案项目造价适中,要求项目投资与其他方案相比工程造价合理、性价比高; 5.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要求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特别是与相关部门和沿线乡镇能够很好勾通;积极主动地配合业主办理项目前期建设相关手续,具有较强地争取省补资金能力和措施; 6.设计方案要求能与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等工作能够很好地衔接,保证能够科学、适用、可行; 7.后续服务的保障措施要求有一套完整、可行、优质的措施。 | ||
2.7 |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报价函中的大写、小写、报价清单汇总表中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一致。 |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20 分 i.投标价20分 | ||
2.11 | 评标排序 | 同等条件下,已进入《泗洪县2015年-2016交通工程项目设计库》设计单位优先推荐中标人。 |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根据下列因素进行评分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0分 | 1、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新、改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的,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或总设计合同包含可研部分视为有效业绩); 2、类似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已通过审查的且规模在1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勘察设计项目和500米以上桥梁设计项目,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3、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设计合同200万元以上的道路新、改建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原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能明确反映项目规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如设计服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另外提供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名称以“委托设计合同、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为准。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设计合同200万元以上的道路新、改建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原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能明确反映项目规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如设计服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相关主要内容的的,需另外提供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得不予加分; (3)提供得业绩不是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得业绩不予加分。 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5分) 1、满足本项目主要人员基本要求的得2分,设计人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高级职称或国家级设计类注册证的,每个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注:高级职称指经省级或省级以上人事部门批准。高级职称和国家级注册证书不重复计分 3、根据分项负责人、一般设计人员资历业绩情况酌情评分(1分)。 |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3分 | 根据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履约信誉等级,评为A级的得1分;AA级及以上得2分。 具有在ISO质量管理体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与设计有关联的类似体系认证等,每一个加0.25分,加满1分为止; | |
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25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投标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初步测算等方面酌情评分。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2.5.1款第1点得2-5分;第2点得3-6分;第3点得1-2分;第4点得1-2分;第5点得2-3分;第6点得1-2分;第7点得1-2分;其他按总体设计评审得1-3分。 | |
e. |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6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其中设计方案可得3-6分,节约土地可得2-3分,工程造价适中可得1-3分,其他得2-4分。 | |
f. |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6分 | 从各投标人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 |
g. |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从各投标人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
i. | 投标价 | 2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F=20分;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本次评审 E1=0.11E2=0.10 注:本项目分两次评分,即道路报价得分和桥梁报价得分,取两次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0.01)。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1、若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同等条件下,已进入《泗洪县2015年-2016交通工程项目设计库》设计单位优先推荐中标人。且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为: a.按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b.若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仍相同,则投标价低者排名在前; c.若投标价也相同,则投标人信用等级高者排名在前(以投标截止当日的信用等级为准); d.若信用等级也相同,则注册资本较大者排名在前。 2、如果经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无效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