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昌县焦家庄乡泉域湿地保护项目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人 | 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金昌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07日 10:55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7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生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3506663 | ||
采购人 | 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永昌县焦家庄乡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9935066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昌县城关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永昌县焦家庄乡泉域湿地保护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永昌县焦家庄乡泉域湿地保护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ZC2016YQ-08
二、招标内容:人畜饮水点泉眼保护建设工程、湿地垃圾人工捡拾及清运工程、泉眼清淤(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资质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有关证件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请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到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现场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出具介绍信到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六、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七、标书获取:由投标单位携带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到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工行对面三楼)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之前。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7日15:00整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朱生亮 18993506663
招标方联系人:董永兴 0935-7529135(传真)
十三、邮箱地址:2969463617@qq.com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