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询 价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期限: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8:00--8:30
采购人名称: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预算资金共计为188040元。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分包 情况 | 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计划 投资 | |
A包 | PDA执法终端 | 手机 | 三星S7 edge,全网通,32G内存,铂光金,双卡 | 4 | 45040 |
平板电脑 | 三星(SAMSUNG)Tab-A-L P555C 白色通话版平板电脑 | 4 | |||
套餐费用/年 | 电信4G套餐,每月2000分钟国内通话,6G流量,被叫免费,手机与平板电脑主副卡连用 | 4 | |||
B包 | 移 移 | 笔记本电脑 | 戴尔Latitude 13 7000(CAL006LATI735015880) | 2 | 143000 |
台式电脑 | 主机:戴尔OptiPlex 9020MT 四核 I7-4790台式机电脑I7-47908G/1TB 2G独显 | 2 | |||
显示器:戴尔P2213 22英寸16:10 宽屏液晶显示器 | |||||
打印机 | 惠普(HP)LaserJet Pro MFP M126nw一体机(打印 复印 扫描) | 2 | |||
数码摄像机 | 索尼FDR-AX100E,配256G SD卡 | 1 | |||
数码单反相机 | 尼康D810 镜头24-70F/2.8G | 1 | |||
数码卡片机 | 索尼(SONY)DSC-RX100 M4 黑卡数码相机 等效24-70mm F1.8-2.8蔡司镜头(WIFI/NFC) | 1 | |||
便携式打印机 | 惠普(HP) OFFICEJET 100 便携式打印机 | 2 | |||
便携式扫描仪 | 艾尼提3R-HSFA920S | 2 | |||
强光手电 | 神火(supfire)C8T6 | 4 | |||
移动电源 | 爱唯克思RV30000A | 4 | |||
执法记录仪 | 爱国者DSJ-R1 | 4 | |||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 爱德克斯1500米 | 4 | |||
便携GPS定位仪 | 佳明etrex201X | 2 | |||
噪声仪(Ⅱ级) | 型号:AWA5680-3 | 1 | |||
厂家:杭州爱华 | |||||
主要配置:主机标配、配Ⅱ级声校准器AWA6221B | |||||
主要技术参数: | |||||
1、100dB级线性范围,无需切换量程2、可同时测量及显示10个指标 | |||||
酸度计(便携式) | 型号:HI-98128 | 1 | |||
厂家:哈纳 | |||||
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测试仪 | 型号:H系列 | 1 | |||
厂家:济南万康 | |||||
可测水中的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六种参数 | |||||
工具箱 | 定制指定锁,带滑轮、拉杆,需承装所供仪器的尺寸 | 2 |
供应商可同时投保两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以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三、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四、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二)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三)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四)所投产品(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属于最新期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所投台式计算机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价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3室
六、其它事项: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参数,若发现相关不存在符合该技术参数产品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3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546-8909002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38187 15305460675
3.监管单位: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纪工委、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0546-8909071
发 布 人: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时 间:2016年6月7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二)预算资金:A包计划投资45040元。B包计划投资约143000元。
(三)采购内容:本询价项目为两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报价的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采购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询价公告。
二、供应商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以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二)认可本询价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注意事项:
1、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2、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技术标准,若发现相关生产厂家不存在该产品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3室。
3、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如因供应商不按要求报送或自身对项目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理解不当造成的报价与实际差距过大,视为废标。
4、如果供应商报价承诺表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等内容有误或未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该报价承诺表按作废处理。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 2016年6月13日上午8:00?8:30。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3室。咨询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5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两份,一份与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另一份单独提供);
2、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内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所投产品(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属于最新期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所投台式计算机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款资信证明的,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未提供资信证明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询价文件中确定的“报价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报价时间”以后的有效。
各供应商报价资料需密封提交,未密封的不予接收。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报价资料不全的按作废处理;不按报价方式报送的按作废处理。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委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询价时评委应严格按询价工作纪律执行。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如果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但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保密等部门禁止采购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当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应优先确定供应商供货时间短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在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报价相同,供货期限也相同时,优先确定报价时间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分包中均为第一,则确定该供应商为计划投资金额较高标段的成交供应商,另一分包依次递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报价。
1、询价小组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是否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并进行确认。
2、根据以上节能、环保确认结果,以供应商一般产品最低报价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分别计算节能、环保的价格扣除数额,确定报价调整金额。
报价调整金额=报价总额-[(一般产品最低报价×节能5%)+(一般产品最低报价×环保5%)]
3、以报价调整金额与一般产品供应商报价比较,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B:所有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C: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的,不能以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将取消该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若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映的不存在符合该技术参数产品等问题,询价小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核实。若情况不属实,可以继续进行;若情况属实,询价小组必须停止本次询价活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向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反馈情况并存档。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
六、成交结果公告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和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http://www.dyngq.gov.cn)上进行公告。
七、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经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盖章,对成交结果予以见证。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二)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农高区政府采购活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产品质量免费保修、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农高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八、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见证方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九、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货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所需的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系统调试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要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文件要求,各部分设备技术参数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设备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1 供货服务
在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1.2 保修期服务
供应商对所提供设备实行至少一年上门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保修期内,设备及相关软件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3保修期后服务
保修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器材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4、供应商必须配备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及时、迅速、优质的售后服务措施。
2、其他要求
项目成交供应商要送货到指定地点,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项目成交供应商发货时,要求项目成交供应商先用函、电通告使用单位。货物的包装、运输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而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项目成交供应商修复或补缺。
●供应商不完全响应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四)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五)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六)付款方式:设备到货,支付项目成交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项目验收报告付至成交金额的90%,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八)成交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供货时间后五日内仍不能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九)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成交服务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
1、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2、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附件1:
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采购人: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2016年月日 (项目名称)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我公司对本次采购内容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交纳成交服务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附: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明细表
所报分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元) | 承诺总价 (元) | 承诺 供货时间 | |
合计(人民币) | 小写: 大写: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
供应商联系电话: 2016年 月 日
附件2:
采购信誉承诺函
采购人: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政府采购询价项目采购活动,为了维护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或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二、将严格执行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农高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投产品(设备)质量免费保修和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农高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O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