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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海绵城市及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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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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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乐陵市海绵城市及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乐陵市海绵城市及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已经由乐陵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人为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单位: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齐主任    电话:0534-65258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女士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8315931166    18553490018

邮  箱:Sdygzd9929@163.com

三、项目概况: 海绵城市规划及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规划范围58平方公里);另外包括海绵城市实施方案(15平方公里以上),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范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水资源评估报告。采购控制价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GZDDZ-GK-1601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工程涉及规划和设计的专业特别全面,需要具备相当专业和综合性的单位来承接,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近5年间投标人具有地级市或以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地下空间或地下各种市政管线)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经历,具有地下空间、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研究编制的综合性专业团队、软硬件设施,在该领域具有成功经验和优良声誉。

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承担过同类及以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或市政管线综合等专项规划编制业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7日08:30至2016年06月14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

2、报名方式:

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陆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lsggzyjyzx.gov.cn)报名。详见网站首页(www.llsggzyjyzx.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方式:登陆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第一步:通过“投标人注册”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扫描件。

详见网站首页(www.llsggzyjyzx.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资质证件上传操作手册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登陆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34-626875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供应商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下载方式:详见网站首页(www.llsggzyjyzx.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9:00分;

    3、地点: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乐陵市开元西路与汇源大街交叉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政府采购网、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机构:  乐陵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6262668

九、服务咨询单位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534-6268757

1、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供应商。

2、澄清、变更信息发布后,系统以短信形式将提示信息发送至预留手机号。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能及时、准确收到项目相关的澄清、修改信息,请报名时将联系方式务必填写为有效手机号码。若出现因潜在供应商未填写、填错手机号码等自身情况,导致未收到系统短信的,其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德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0时15分1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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