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
一、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启东市危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备案号:启东市备20151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施工资格预审。
二、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
2、建设规模: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25000t/a,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理规模800t/a。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2017年6月,总工期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01 | 新建暂存仓库、医废车间、化验研究室、综合楼、焚烧线、污水处理池、应急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等 | 16595.3平方米 | 6000.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10、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人员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其中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1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期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①单项合同造价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危废物处理或建筑垃圾处理或污水处理或工业厂房工程;②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1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获奖:所承担的工程获2014或2015年度省辖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获奖证书,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
13、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须录入《信用手册》。
14、企业财务状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06月07日~2016年06月12日。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等操作)。
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费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请申请人于 2016年06月20日09时至11:30时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并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全部入围。
2、招标人可能会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后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约谈,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约谈,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具体约谈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已完或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及约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结论的依据之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时间从2016年06月07日到2016年06月12日止。
十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商务标评审
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后方可参加评标。
2、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次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4、若出现次低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中标候选人),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5、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十二、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江城路8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3-83558091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13-80901318/80901330
招 标 人: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资格预审)
一、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启东市危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备案号:启东市备20151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施工资格预审。
二、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
2、建设规模: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25000t/a,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理规模800t/a。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2017年6月,总工期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01 | 新建暂存仓库、医废车间、化验研究室、综合楼、焚烧线、污水处理池、应急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等 | 16595.3平方米 | 6000.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10、项目管理机构[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人员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其中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1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期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①单项合同造价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危废物处理或建筑垃圾处理或污水处理或工业厂房工程;②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1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获奖:所承担的工程获2014或2015年度省辖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获奖证书,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
13、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须录入《信用手册》。
14、企业财务状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06月07日~2016年06月12日。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等操作)。
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费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请申请人于 2016年06月20日09时至11:30时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并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全部入围。
2、招标人可能会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后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约谈,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约谈,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具体约谈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已完或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及约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结论的依据之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时间从2016年06月07日到2016年06月12日止。
十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商务标评审
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后方可参加评标。
2、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次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4、若出现次低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中标候选人),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5、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十二、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江城路8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3-83558091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13-80901318/80901330
招 标 人: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6月7日
启东市危废处置中心-资格预审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