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二期工程(探测工程)监理,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宜昌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二期工程(探测工程)监理,项目范围涵盖宜昌市城区主干道路、次干道路以及支路地下综合管线探测,面积约95km2,管线长度约3605km。①供水、排水、通讯、燃气、热力、电力、广播电视、工业等管道(沟)及其附属设施。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小区范围内专为该地块配套服务的管线不纳入本次普查范围,但配套管线的主要接入、排出段及贯穿该地块的主要管线应进行普查。 2.2建设地点:宜昌市城区。 2.3工程概算投资额: 86.52万元。 2.4招标范围:宜昌市地下综合管线普查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理工作,本次监理工作范围约95平方公里,监理的管线长度约3605公里。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测绘安全标准合格等级,符合宜昌市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并严格按合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和宜昌市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规定执行,不能发生死亡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3.2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3.3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4日上午9时00分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14号 联 系 人:章鸿 联系电话:0717-64699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王小琴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 时间:201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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