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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路一期(先锋路-利福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远路(先锋路~海河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东美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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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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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报建编号:1211004020110415, 1210204020110005, 1210304020120190, 1211004020110416
招标备案号:1200201606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6]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路一期(先锋路-利福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招远路(先锋路~海河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东美路(先锋路~海河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台儿庄南路(春意桥-吉兆桥)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0]1132号, 建计[2011]1216号, 建计[2011]1215号, 建计[2012]54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565902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利津路一期、招远路、东美路、台儿庄南路(春意桥-吉兆桥)交通设施项目, 利津路一期位于河东区、东丽区,先锋路-利福道,全长395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交通标志2面,粘贴交通标线545m2;招远路位于东丽区海河东路-先锋路,全长650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安装信号灯2处,交通标志14面,粘贴交通标线461m2,安装挡车柱40个;东美路位于先锋路-海河东路,全长677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安装交通信号灯2处,交通标志18面,粘贴交通标线723m2,安装挡车柱90个;台儿庄南路(春意桥-吉兆桥)位于春意桥-吉兆桥,全长1440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安装交通信号灯5处,交通标志18面,粘贴交通标线13025m2。本标段投资额约为402.3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利津路一期、招远路、东美路、台儿庄南路(春意桥-吉兆桥)交通设施项目, 利津路一期和台儿庄南路(春意桥-吉兆桥)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招远路和东美路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次招标范围:利津路一期、招远路、东美路、台儿庄南路(春意桥-吉兆桥)的交通设施工程。本标段投资额约为402.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2016年07月09日 至 2016年10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或新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正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6 月 7 日 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6月15日至2016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新楼B313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冠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奥式商务公园A座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陈志诚电话:26292389

传  真:2629238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淑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邮政编码:300074联系人:冯钏电话:23543389

传  真:23543381

日期: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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