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或相应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 6.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其中必须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证明)的相关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或相应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社保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7. 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证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