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02赤康宝永利至承张界段改建工程、省道S217郭巴线韩家店至滦河沿段改建工程、省道S206大乐线大字沟门至承秦界改建工程、国道101线巴克什营(关门外)至偏桥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C-C041600410712-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02赤康宝永利至承张界段改建工程、省道S217郭巴线韩家店至滦河沿段改建工程、省道S206大乐线大字沟门至承秦界改建工程、国道101线巴克什营(关门外)至偏桥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列入2016年第二批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省道S302赤康宝永利至承张界段改建工程,为44公里的二级公路。
2.省道S217郭巴线韩家店至滦河沿段改建工程,为35公里的二级公路。
3.省道S206大乐线大字沟门至承秦界改建工程,为15公里的二级公路。
4.国道101线巴克什营(关门外)至偏桥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为18公里的一级公路。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GK-1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风险评估、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HP-2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含环评检测、公参调查、公参报告、听证会)、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AP-3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SB-4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FH-5 |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DZ-6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YK-7 |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3)服务周期,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服务周期 |
GK-1 | 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获得工可批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提交报告,工可批复自所有相关附件批复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HP-2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AP-3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SB-4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FH-5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DZ-6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YK-7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所要求的内容,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的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地址: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火车站对面高层)A座2单元1205室】报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地址:承德市东兴路7号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电 话:0314-2155622
传 真:0314-2159683
联系人:赵丹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办事处地址: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火车站对面高层)A座2单元1205室
电 话:0314-7665666
传真:0314-2159683
联 系 人:张宇
2016年6月7日
合同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GK-1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发公路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HP-2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类别须包含交通运输)。 |
AP-3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含公路)。 |
SB-4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
FH-5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DZ-6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核发的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
YK-7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勘察资质证书(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合同段 | 业绩要求 |
GK-1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1个。 |
HP-2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业绩1个。 |
AP-3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业绩1个。 |
SB-4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1个。 |
FH-5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绩1个。 |
DZ-6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业绩1个。 |
YK-7 |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编制业绩1个。 |
合同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GK-1 | 项目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
HP-2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业绩。 |
AP-3 | 项目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
SB-4 | 项目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
FH-5 | 项目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
DZ-6 | 项目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
YK-7 | 项目负责人 | 1 | 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编制业绩。 |
注:1、近3年是指:2013年6月1日至今,以批复日期为准。
2、人员不可兼任。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3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或受到省、部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 本合同段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 15分 e. 作量及计划安排 15分 f.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无效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g. 投标价 10分 |
2.11 修改 | 评标排序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 (2)招标人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进行计算,并计算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如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时,则以投标人完成的类似业绩最多者优先。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