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大原油管道穿越铁路防护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 |||||
沈阳铁路局受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 鞍大原油管道穿越铁路防护涵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鞍大原油管道穿越铁路防护涵新建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 ||||
3、建设地点 | 鞍山-大连 | ||||
4、工程规模 | 沟海线K82+334.81、盘营高速线K79+377.31、营口线K6+771.31、沈大高速线K220+465.15、沈大下行线K229+050.57、沈大下行线K161+783.42、沈大高速线K112+196.89、沈大高速线K99+720.36、瓦长线K13+510.37、沈大上行线K89+133.63、军队专用线K6+008.69、金城线K34+902.32、丹大高速线68-69号墩间13处1.6米防护涵新建。 | ||||
5、总投资 | 4497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铁路局 | ||||
7、标段划分 | 施工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4个月 | ||||
11、质量标准 | |||||
12、合同估算价 | 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80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08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6-15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6-06-08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6-06-15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406房间 | ||||
5、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7-01 09: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406房间 | 邮编 | 110002 | ||
联系人 | 李刃 | 电话 | 024-62027057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沈阳铁路局 | ||||
地址 | 邮编 | ||||
开户行 | 建行铁路支行 | 电话 | |||
账号 | 580-261016891-917 | 联系人 | |||
传真电话 | 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