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殡仪馆焚烧炉及除尘设备采购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一、项目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殡仪馆焚烧炉及除尘设备采购;2、建设地点:南票区殡仪馆院内;3、招标范围及采购数量:采购1套殡仪馆焚烧炉及除尘设备,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点30分三、设备供货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20日四、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需为殡仪馆焚烧炉及除尘设备生产厂家或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相类似供销业绩;3、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 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由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有效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焚烧炉二噁英控制检测合格证书。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代码证;4、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证书;5、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提供产品唯一授权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提供供销业绩原件(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供销合同);以上证件均提供相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八、报名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源大厦B座17层)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十、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殡仪馆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人:赵耕华 联系电话:0429-4190511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源大厦B座17层联系人:戚健联系电话:0429-3114311
2016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