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协议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JZFXY2016-001
2、采购项目内容:
类别 |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第一包 | 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便携式计算机 | 2年 | |
第二包 | 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含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服务器、录音笔 | |||
第三包 | 交换机、投影仪、数码相机及配件、数码摄像机及配件、碎纸机、UPS电源 | |||
电器设备 | 第四包 | 空调挂机、柜机、吸顶机、电视机、电冰箱 | ||
家俱类 | 第五包 | 木制办公用家俱:办公桌椅、会议桌椅、阅览桌椅、办公用木制书柜、书架、沙发、茶几、其它木制办公用家俱 | ||
第六包 | 木制教学用家俱:教学桌椅、阅览桌椅、教学实验台(桌)、电脑桌椅、餐厅桌椅、学生公寓(宿舍)家俱、教学用木制书柜、其它教学用家俱 | |||
第七包 | 钢质综合家俱:桌椅、书架、餐厅桌椅、密集柜(架)、保险柜(箱)、文件柜、其它钢质综合家俱 |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商(或江西总代理)开具的授权书;
(4)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
(5)针对此项目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法人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29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包/品牌,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共青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及电话:汪先生0792-43799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156号裕泰园3栋101号
邮编:332000
联系人:戴有玉
电话:0792-8536277
传真:0792-8536277
户名: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727030100100058984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