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山乡自来水入户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SXXXGC[2016]11号
一、工程名称:
峰山乡自来水入户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 文 号:
(2)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3)工程地点:峰山乡境内
(4)工程规模:全乡本期改造约1018户入户水表(改造内容见入户水表改造工程每户工程量清单)及配套管网约23171米;工程造价约45万。
(6)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量清单
水表改造每户工程量清单(1018户)
序号 | 改造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更换水表池及池内黄砂填充 | 处 | 1 |
2 | IC卡智能水表购置更换安装 | 块 | 1 |
3 | 入户闸阀等配件购置更换安装 | 套 | 1 |
配套管网工程量清单
1 | 土方开挖回填 | 23171m |
2 | 管路铺设安装 | 23171m |
3 | 与安全管路碰接处处理 | 5处 |
4管材 | Ф20mm | 13000m |
Ф25mm | 635m | |
Ф32mm | 5090m | |
Ф40mm | 1940m | |
Ф50mm | 1564m | |
Ф63mm | 142m | |
Ф75mm | 800m | |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名称:峰山乡自来水入户工程 招标内容为张郭居、吴庄村、后窑居,周王村改造约1018户水表及相应配套管网 。
五、工程招标价:最高限价45万元,工程结算价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
七、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通过峰山乡政府验收合格后付70%,第二年付20%,剩余10%第三年付清。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水利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市政、水利专业)具有B类安全证以上资质
3、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在生产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5)具有《泗洪县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6)具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或泗洪县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7)投标人为拟参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个人对账单;(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泗洪县检察院联系方式:泗洪县检察院预防科501房间 联系电话0527-86302306);(9)投标人所采购水表产品应符合GB/T778-2007国家标准,具有预收费功能,灵敏度高,滴水计量,可阶梯收费,防倒装、防倒流,全液封表芯,有效防止表面玻璃冻裂的IC卡智能水表。有水表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计量检测报告。入选过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目录。表体上激光标识“泗洪峰山乡供水”及编码。(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
1、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未办理《泗洪县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办理完毕。
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十一、本工程采用 现场报名 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6年6 月8 日至2016年6月12 日,每天上午 8时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到 峰山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与联系方式:
(1)招标人:峰山乡人民政府
(2)报名地点:峰山乡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站
(3) 联系人:报名联系人:冯雪强电话:15896082554
采购联系人:张际勇电话:13805244518
峰山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6年 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