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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九路(和安街-远达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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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08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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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九路(和安街-远达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6-06-08]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GJZ2016J-LX21

一.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九路(和安街-远达大街)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高发改字[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二十九路(和安街-远达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2.2 项目概况:道路工程起点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规划和安街,道路工程终点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北远达大街,沿线与丙二十七街平面交叉,道路全长为1087.189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道路及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6】9号和建市[2015]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2套);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4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 系 人:贾仲宇

招标公司: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950号西安花园1栋4门1707室

联 系 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7821231

2016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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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ICP备050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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