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烟气脱硫系统及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热源厂烟气脱硫系统及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延建施2016042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烟气脱硫系统及除尘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6]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烟气脱硫系统及除尘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烟气脱硫系统及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9台5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静电除尘器和1台116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布袋除尘器改造;9台5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安装炉内喷钙脱硫设施安装;1台116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炉内喷钙脱硫设施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9台5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和1台116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脱硫系统、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包括电气、自控系统、输灰系统等全部工程项目;
标段划分:2个(一标段:9台5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静电除尘器和1台116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布袋除尘器改造;二标段:9台5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安装炉内喷钙脱硫设施和1台116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炉内喷钙脱硫设施进行改造。);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工期109日历天(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6台58MW锅炉、1台116MW锅炉的脱硫、除尘系统的改造,10月31前全部完成);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标段: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标段: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三项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投标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同时投标(同时投2个标段时,须提供2套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4日(9日、10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1800元,二标段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走廊西侧设定的红线区域内(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至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中或开标时提供经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50万元;二标段15万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十队
联系人:王兆彬 邮编:133000 电话:0433-23607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联系人:李海兰 邮编:133000 电话:0433-2450327
传真:0433-2613046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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