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汕头大学校医院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校医院工作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条件,经学校批准,拟对校医院部分场地进行修缮和装修。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建设单位:汕头大学
二、招标编号:STU-GCZB-2016-013
三、工程名称:汕头大学校医院修缮工程
四、工程类型:修缮工程
五、工程地点:汕头大学校内
六、工程概况及批准预算:
1、工程概况:汕头大学校医院修缮工程的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修缮内容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会安排现场踏勘)。工程施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工程批准预算为¥49万元。
七、邀请目的:选择合格施工单位
八、资金来源:学校预算资金
九、报名企业资质要求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含建造师)最近3年内在汕头大学承包的工程施工任务未有不良记录。
十、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建设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和附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依据,但有可能影响投标申请人的选择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条件的所有要求条件(见第九条)及证明材料(需原件核查的资料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均需真实且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评标小组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在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在正式开标前或开标后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建设单位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
十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7时
届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五、报名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行政中心103室)。邮编:515063。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电话:0754-86502988、86502491
传真: 0754-82903697邮箱:o_ztbzx@stu.edu.cn
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