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公安局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冰箱、液晶显示屏等办公电器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公安局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冰箱、液晶显示屏等办公电器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16-05-17 |
采购公告 |
2016-06-08 09:00 | 2016-06-08 09:00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公安局 |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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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参加本次投标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和两个以上的法人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的,只能作为一个法人参加投标; 3、公司无不诚信和其它不良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现场发售 |
2016-06-08 到 2016-06-16 |
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
2016-06-20 10:30到2016-06-20 11:00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16-06-20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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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人民币3000.00元。交款方式: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包括转账、电汇、保函(仅限银行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领取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户 名: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堂支行帐 号:1001300000095344转账事由: 项目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6 月 17 日下午16:00(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各供应商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4、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
采购人:彭州市公安局 地 址: 彭州市天彭镇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13981855742 |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邮编:610041;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028-85136215;传真:028-85136815。 |
联 系 人 :夏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36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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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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