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宁夏枣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烟气超低排放工程废水处理系统,招标人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宁夏枣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的废水处理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投标人具有2个项目及以上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用户证明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2.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指派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应杭州市税务局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必须提供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
3.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将标书费从本公司账户汇至下述账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报名表,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汇款凭证中的汇款人一致。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发送至标书出售联系人。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请联系标书出售联系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天音招标会议中心(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
标书出售联系人:骆欢
电话:0571-85364737
业务联系人:徐蓓
电话:0571-85271292
附件:投标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