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给排水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院内
2.3 建筑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及答疑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至19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 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至19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安居北路119号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新宏信大厦21层
联 系 人:张爽
电 话:13565832671、1899920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