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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输水管线工程调流阀、空气阀、电动蝶阀、手动闸阀采购(城区两化企业分水口至两大化工企业)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输水管线工程调流阀、空气阀、电动蝶阀、手动闸阀采购(城区两化企业分水口至两大化工企业)
2、工程地点:葫芦岛市城区
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投标保证金:2万元
6、供货日期:合同约定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输水管线工程调流阀3个、空气阀5个、电动蝶阀12个、手动闸阀9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产品调流阀和电动蝶阀为独资以上,进口品牌,具有调流阀和蝶阀、空气阀、闸阀等制造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生产厂家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近5年内有过生产类似阀门的生产业绩,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6年06月08日—2016年06月12日,8: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营业执照、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0429-2277886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
联系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0429-3181115
201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