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环境保护局和财政局以石环发〔2016〕57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 冷水镇八龙村 ;
2.2 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 157.80 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包括厂区工程及厂外部分 , 厂区工程包括 格栅井和调节池 、 综合池 、 消毒池及计量槽 、 泥污干化池等 ,具体内容以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建设的能力 。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8 日起登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 ”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 ”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 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00 元/每套,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6年 6 月 27 日 14 时30分至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柱县 冷水镇
联系人: 周 先生
联系电话: 023-73397001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1幢11层3#、4#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3- 73376501
传 真:023- 73378907
日 期: 2016年 5 月 3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