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高淳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玻璃钢内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编号:GCZC-2016066
2、项目内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玻璃钢内胆采购项目(项目预算:9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为具备本招标项目产品能力的生产商,投标时须带样品各一个(第三章图一和图三两种规格各一个)。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开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谈判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7、报名:
本次竞争性谈判只接受按时电话报名并传真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参加。各潜在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8:30--11:00,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先生/18951658878)进行电话报名,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传真至025-57338722。
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谈判文件响应时间:2016年06月 23日 9:30-10:00。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323会议室(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11、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51658878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7358978 传真:025-57358958
保证金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建行高淳支行
帐 号:32001596436050001659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1、项目编号:GCZC-2016066
2、项目内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玻璃钢内胆采购项目(项目预算:9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为具备本招标项目产品能力的生产商,投标时须带样品各一个(第三章图一和图三两种规格各一个)。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开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谈判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7、报名:
本次竞争性谈判只接受按时电话报名并传真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参加。各潜在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8:30--11:00,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先生/18951658878)进行电话报名,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传真至025-57338722。
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谈判文件响应时间:2016年06月 23日 9:30-10:00。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323会议室(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11、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51658878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7358978 传真:025-57358958
保证金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建行高淳支行
帐 号:32001596436050001659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