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的谈判结果公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
2.谈判编号:洛龙集采【2016】042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
2.谈判编号:洛龙集采【2016】042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项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境内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项目规模: 东干渠太康路北10米西岸、政和路北30米西岸、开元大道北100米西岸、太康路北100米东岸、政和路桥北30米东岸、展览路北10米西岸、展览路北10米东岸、翠云路桥北10米西岸共8个排污口,这8个排污口目前查明上游污水源头27个。计划投资2020576.24元。
7.工期:2016年6月30日前完工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6月1日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6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
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9评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3.谈判小组名单: 王红兵(评委主任)、秦烨、徐红杰、常晓峰、董静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18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74516.5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56758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25520710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3楼2区305
邮政编码:471000
网 址:luoyanghuilong@163.com
投标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点击下载]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
2.谈判编号:洛龙集采【2016】042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2016年东干渠排污口治理工程
2.谈判编号:洛龙集采【2016】042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项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境内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项目规模: 东干渠太康路北10米西岸、政和路北30米西岸、开元大道北100米西岸、太康路北100米东岸、政和路桥北30米东岸、展览路北10米西岸、展览路北10米东岸、翠云路桥北10米西岸共8个排污口,这8个排污口目前查明上游污水源头27个。计划投资2020576.24元。
7.工期:2016年6月30日前完工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6月1日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6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
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9评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3.谈判小组名单: 王红兵(评委主任)、秦烨、徐红杰、常晓峰、董静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18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74516.5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56758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25520710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3楼2区305
邮政编码:471000
网 址:luoyanghuilong@163.com
投标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