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兵团第七师农业科技研究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第七师(农经)备[2016]00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兵团第七师农业科技研究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 项目地址: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3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新建农业科技研究交流中心,占地50000平方米,分为研发区、培训交流和观摩展示三部分,其中培训交流区包括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展厅;研发区包括综合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展厅;研发区包括综合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葡萄研究中心、杂交棉研究中心和仓储晒场;观摩展示区包括员工宿舍、专家公寓、食堂及活动区。
第二标段:农业科技研究交流中心相配套的室外给排水、道路、供热、供电、绿化、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2.4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该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相关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8日至 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 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业绩证明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 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新疆锦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毕玉昆电 话:13579165367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邮 编: 833200
联系人:费永强 电 话: 0992-3234491
传 真: 0992-3234491 电子邮件: 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 账 号: 10820893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