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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6055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指挥中心大屏及机房环境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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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1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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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各投标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单位的实际需要,现将ZFCG-G2016055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货物需求序号1、14由原来的“SMD灯珠采用知名品牌原厂封装”,“LED像素结构采用黑色表贴三合一LED灯”,“水平视角:≥170°”,“对比度:≥7000:1”变更为“灯管采用知名品牌原厂封装”,“采用SMD1010黑色面罩表贴三合一LED灯管”,“水平视角:≥160°”,“对比度:≥5000:1”。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其它要求由原来的“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一、‘货物需求’中序号1、14产品LED灯管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授权书及三年免费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变更为“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一、货物需求”中序号1、14产品LED灯管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其它要求由原来的“4、投标人所投“一、货物需求”中序号1、2、3、5、14、15、16、17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否则为无效投标。”变更为“4、投标人所投“一、货物需求”中序号1、2、3、5、14、15、16、17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并提供LED生产厂家针对上述产品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货物需求序号1、14:“像素间距要求: ≤1.923mm;像素密度要求: ≥270400点/㎡;LED像素失控率:≤1/10000;水平视角:≥160°;垂直视角:≥150;屏幕亮度:≥1000nit(色温6500K);灰度等级:16bit;对比度:≥5000:1 ;刷新率:≥3000HZ ;发光点之间中心距偏差:<3%;整屏平整度:≤0.2mm;箱体间缝隙:≤0.2mm;”参数增加*号。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其它要求由原来的“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一、‘货物需求’中序号1、14产品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为无效投标”。变更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一、‘货物需求’中序号1、14产品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包含加*号参数检测项)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未增加*号的参数要求,须提供厂家技术参数证明文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26.4.2.6.4、LED显示屏防尘等级要求达到IP5X,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得3分。”变更为“LED显示屏防尘等级要求达到IP5X,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得3分。”

7、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26.4.2.6.5、LED显示屏需经过湿热测试,要求40℃、90%湿度环境48小时连续使用合格,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得3分。”变更为“LED显示屏需经过湿热测试,要求40℃、90%湿度环境48小时连续使用合格,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得3分。”

8、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26.4.2.6.6、LED显示屏需经过盐雾测试,要求35±1℃连续喷雾48小时样品表面无锈蚀,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得3分。”变更为“LED显示屏需经过盐雾测试,要求35±1℃连续喷雾48小时样品表面无锈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得3分。”

9、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26.4.2.6.7、LED显示屏前后左右工作噪声声压级最大值不大于10dB(A);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得3分。”变更为“LED显示屏前后左右工作噪声声压级最大值不大于10dB(A),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得3分。”

1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26.4.2.6.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优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产品技术参数的,每一项加0.5分,满分为14分。”变更为“26.4.2.6.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3分,优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序号1、2、3、5、14、15、16、17产品技术参数的,每一项加0.5分,满分为17分。”

11、取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26.4.2.6.3、综合播控系统软件可适用于国产麒麟等操作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得3分;”

1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26.4.1.2.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免费保修时间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3分。”变更为“26.4.1.2.2招标文件中提供LED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满足要求的得1分,免费质保时间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3分。”

1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由原来的“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变更为“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15: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6-08 20:51
截止时间:2016-06-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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