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采购三江镇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编号:JXHL2016招011号)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 ||||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昌县三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南昌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南财2016B000403001采购计划函批复,就三江镇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编号:JXHL2016招011号)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于2016年5月2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现对该项目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另需提供在本次项目中(人工格栅、潜水泵、高负荷地下渗滤装置设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放入授权书扫描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变更为“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另需提供在本次项目中(人工格栅、潜水泵)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放入授权书扫描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第6页,新增一栏“14知识产权投标供应商应保护采购单位在使用高负荷地下渗滤装置设备等采购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招标文件第6页,新增一栏“15根据南昌县三江镇人民政府打造特色乡镇设计规划,经专家评审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工艺技术。目前土建工程正在施工,如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提供符合土建设计要求、技术含量更优越的工艺技术产品,并在公示期内拿出专家评审意见书,南昌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均同意认可。” 4 、招标文件第 19 页,“人工格栅 备注(B=1.0mm,b=5mm,L=3000mm)”变更为“人工格栅备注(B=1.0m,b=5mm,L=3000mm)。” 5、招标文件第24页,“4.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价格。”变更为“4.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价格(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为最终合同价,不因市场物价变化和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二)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答疑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详细地址:南昌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791-87698207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2号楼406室 联系人:罗先生电话:1507085292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青山湖支行银行账号:8115701013500012464 电子函件:422923256@qq.com邮编:330029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 ||||
用户登录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