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6Z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管道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5]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管道工程;
2.2招标规模: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工程,主要包括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约16000米及附属管件的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5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51643625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