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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雪面粉厂北侧道路(鲁班路~明秀西路)工程,已由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资〔2015〕440号文批准建设,并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城区财政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100%。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银雪面粉厂北侧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968.774米,道路总宽度为2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3、招标控制价:883480元
2.4、招标范围:银雪面粉厂北侧道路(鲁班路~明秀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评审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以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2.5、设计工期:自接到正式通知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同时具有①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人员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其中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道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是2016年01月至2016年03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投标人提供人员编制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未被停业。
3.4其他要求:项目机构人员中必须配备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道路等两个专业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2016年01月至2016年03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属于事业单位的投标人提供人员编制证。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6年7月4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与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或U盘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场地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招标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西乡塘区政务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西乡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310380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北湖路33号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530001 邮编: 532200
联系人:刘工联系人:毛工
电话:0771-3802198 电话: 0771-2851243
传真: / 传真: 0771-2846035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 年 6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