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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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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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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阳山县规划市政局的委托,对阳山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G097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80,100.00

四、采购数量:各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阳山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政府

采购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测区的全部工作,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通过验收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提交普查最终成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满一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满二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5.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满三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

6.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具有业务范围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及地理信息工程的测绘甲级资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业务范围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及地理信息工程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阳山县韩愈路28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0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阳山县韩愈路28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0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阳山县韩愈路28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地址:阳山县阳城大街11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7883428。

传真:0763-7883428。

邮编:513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李幸男。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传真:0763-3380185。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幸男。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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