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5年实际农业高效节水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文安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文安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2日 14: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2日 12:57 至 2016年06月17日 12:57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廊坊市幸福大厦1号楼1705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15.348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5129272 | ||
采购人 | 文安县水务局 | ||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文安县政通道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5131681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5129272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年实际农业高效节水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20020121
项目联系人:刘静
项目联系电话:0316-5129272
采购人:文安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文安县政通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68100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129272
预算金额:615.34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幸福大厦1号楼17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还应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是具有自动化设备、信息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或电子产品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仪器设备等的生产、研发或安装、销售能力的国内企业;所提供的计量设备必须获得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同时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评审顺序(自然顺序,开标),在已评审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投标单位,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标段: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还应具备下述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与采购货物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PVC-U管材及喷灌、滴灌管材生产及施工能力等内容。同时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颁发的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须通过IS0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产品(PVC-U管材)具有2014年以来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同时投标产品须公布在河北水利网“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目录”中或通过权威部门认证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评审顺序(自然顺序,开标),在已评审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投标单位,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签发的连续3年以上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社保的对账单),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第二、三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签发的连续3年以上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社保的对账单),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有效期内)或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2.所有投标单位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3.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须提供。
项目名称:2015年实际农业高效节水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20020121
项目联系人:刘静
项目联系电话:0316-5129272
采购人:文安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文安县政通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68100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129272
预算金额:615.34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幸福大厦1号楼17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还应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是具有自动化设备、信息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或电子产品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仪器设备等的生产、研发或安装、销售能力的国内企业;所提供的计量设备必须获得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同时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评审顺序(自然顺序,开标),在已评审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投标单位,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标段: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还应具备下述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与采购货物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PVC-U管材及喷灌、滴灌管材生产及施工能力等内容。同时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颁发的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须通过IS0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产品(PVC-U管材)具有2014年以来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同时投标产品须公布在河北水利网“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目录”中或通过权威部门认证的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评审顺序(自然顺序,开标),在已评审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的投标单位,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签发的连续3年以上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社保的对账单),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第二、三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签发的连续3年以上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社保的对账单),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有效期内)或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2.所有投标单位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3.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