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二道江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补充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环发[2016]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二道江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二道江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本期治理区面积为0.07km2。
2.3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安装工程。
2.4 计划工期:93日历日,2016年7月 15 日-2016年10月 15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标准、规程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近3年至少一项类似地质灾害或矿山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合格证书,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7 月13日至2016 年 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由投标人委托拟派项目经理(投标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职称证、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二道江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赫铁骏
电话:150435858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国际商务中心B2区14楼(解放大路810号)
联系人: 沈恩驰
电话传真: 1584409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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