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大学白云校区部分店面房服务合作招标
常州大学白云校区部分店面房因合同到期,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服务合作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店面房位置及使用面积
1、标段1:各位于常州大学星湖宾馆门厅东西两侧,自西往东分别为校外教育超市(面积128平方米)、原理发店店面房(面积25平方米)、原延佳图文店面房(面积25平方米)、原中国电信店面房(面积25平方米)、原嘴过瘾店面房(面积25平方米),共五家店面房;
2、标段2:位于常州大学白云校区校内9号学生公寓楼底楼即原超市1间、原水果店1间,两间店面合并租赁(合计面积为126平方米);
二、允许经营范围及服务合作期限
1、经营范围:店面房经营范围原则上不限,但必须是为方便和服务学生生活的项目,可以与原住房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不得开设快递、餐饮及一切需动明火的食品加工类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
2、因校区超市关乎学生日常生活,原则上规定校内和校外各设一处,且报投经营超市的投标单位(或个人)标书只限投报任一家超市,同时投报两家超市将作为废标处理。
3、本次服务合作期限为1年,自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服务合作告知事项
1、因校区属开放型校园,校园及周边外围商圈经营项目相近,投标人须自行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自行防范投资经营风险。
2、在校学生规模约5000人。
3、校外超市边上大门开门时间为:每日(含周六、周日)6:30至8:30、10:30至12:30、16:00至20:00;
四、服务合作要求
1、服务合作方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
2、服务合作方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按照消防要求自行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安全器材,并与校区安保部签订《治安责任书》;
3、服务合作方需按规定申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审批规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规范经营,不得擅自超范围经营,若违反规定,将按合同违规条例处理;
4、学校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到房间,服务合作方须签订校区水电协议,水电价执行商业用水用电价,服务合作方按季度交缴水电费,若遇水电价调整,将随当地政府调价要求调整。
5、服务合作方负责店面门前“三包”;
6、学校对服务合作方进行门面房改造、装修,规定如下:
(1)改造、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
(2)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招标人批准,费用由承租人全部自理;
(3)如服务合作方需对门面装修,须按下列要求装修:开门处为无框玻璃门,不开门处下部为1250px高600px墙,上部为铝合金(或不锈钢)固定玻璃窗,外加透明式不锈钢防盗门;
(4)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学校,服务合作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
(5)店面服务合作期满再次发包时,在相同条件下,曾对店面房进行过改造、装修的原服务合作方优先;
(6)建筑物内部属服务合作方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服务合作期满后服务合作方可自行搬走,也可与新的服务合作方协商处理上述购置物的转让事宜,学校不予干涉。
五、投标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历史及经营业绩;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策略;
4、投标人的服务承诺;
5、投标人认为还需向学校说明的事项或承诺。
六、中标原则
按服务承诺最佳原则中标。
七、投标须知
1、标书应密封送达,否则按废标处理。送达时应签署送达时间、送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标书工本费100元,不论是否中标,招标方均不退还。
3、投标保证金3000元(如以单位名义投标,请以转账支票形式缴纳;如以个人名义缴纳的,请携带建设银行卡以刷卡形式缴纳),未中标者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者毁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领取标书时间:2016年6月 17日下午3:00前;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3:00前。投标书申领和送达地点:常州大学白云校区行政楼303办公室。
5、所有投标单位(个人)的投标书,评标结束后一律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83290016联系人:袁老师张老师
常州大学白云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