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2009]招商 001 号
开标时间:2009-9-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建设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内容: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招标暨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闽? [2009]招商 001 号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经 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福州市建设局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投资和运营主体。该项目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基建 [2009]75号文 批准建设,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地点:位于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琴亭湖南面、五四北路东面(晋安河东侧)、北三环路和山北路之间。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为 10万 m 3 /d,一次规划设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除生化处理构筑物按 5万m 3 /d规模建设外,其余构(建)筑物土建均按10 万m 3 /d规模一次建成(由于本项目远景规模为 15万m 3 /d,进水泵房土建 及尾水排放管按 15万m 3 /d规模建设),设备按5万m 3 /d规模配置;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扩建,其建设计划由招标人决定后实施。鉴于二期工程进水水量预测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保留调整二期工程建设规模的权利。
2.4招标内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BOT)的特许经营权。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27 年(含建设期)。
3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必须是根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 (或者是该等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2申请人 2006、2007、2008年度三年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5% ,200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6 亿元 人民币或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08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等值外币(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其各方成员2006、2007、2008年度三年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 75% ,其主办方200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6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其各方成员均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4申请人至少具备 2 个在中国境内以 BOT形式投资建设、已通过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且单厂设计规模不低于 10 万m 3 /d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其 主办方必须具备符合本条款全部要求的项目业绩)。
3.5 拥有较强的建设运营管理团队。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投标人数量为 6 个。招标人将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和推荐入围投标人的标准,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及向招标人推荐入围投标人。
在招标人根据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后,资格预审结果及入围投标人名单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并对进入入围投标人名单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通知书》。入围投标人凭《投标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对本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可派代表于 2009 年 7 月1 5 日至 2009 年 8 月 3 日 (中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本公告第5.3条规定的资料到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层) 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 100 元人民币,招标项目技术资料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 1)申请人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政府机构核发的证明其合法成立及存续的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 2)申请人公司概况和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 3)申请人为所派代表出具的介绍信或申请人对所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 4)申请人所派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随带原件核验);
( 5)上述第(1)、(4)项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拟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派代表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4 日10:00 时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号金皇大厦十层)。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开始接收,接收人: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小燕、陈雪 。
6.2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递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到场核验并登记。
6.3 逾期送达或未按本公告第 6.2款要求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7.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的媒介
7.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2在招标人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后, 资格预审结果、入围投标人名单及入围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报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业绩将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 进行公示。
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 54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玉清 联系电话:0591-83305902
8.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号金皇大厦十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于小燕、陈 雪
联系电话: 0591-83190070、83190072 传真:0591-8319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