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铜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运营商,运营、维护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一、 项目概况
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铜山新区二堡村西即楚河和津浦铁路交汇处。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处理铜山城区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已于2005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计划于2009年8月底完成市场化经营。污水厂采用A2O工艺, 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
二、 招标主要内容
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运营方,转让铜山县新城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中标人须在铜山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并于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委托运营期限为3~5年,具体期限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截至2008年底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 截止本公告日,投标人至少运行过两个个不低于3万吨/日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四、 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 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 企业业绩:近三年内完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及相关材料(附运行纪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 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
6、 投资人认为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料。
五、 报名有关事宜
1、 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7日至2009年7月2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
(1) 徐州铜山县建设局城乡科
地址:铜山城区人防大厦13楼
(2)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北方长城光电大厦412室
有参与意向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可于报名时间之内,通过面呈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至指定报名地址。购买标书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铜山县建设局
联系人:权 威
联系电话:0516-83535544 13813297236 0516-83505901(传真)
通讯地址:铜山城区人防大厦13楼 城乡科
邮政编码:221116
招商咨询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翠
联系电话:010-63025466-8010 13810575002 010-63025466-808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 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