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PKZC-2016JZ-L025
2、项目内容:浦口区安监局新办公楼和院落装修改造工程_停车场、雨污水、道路、景观等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959341.1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报名、勘察现场、资质预审查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报名、勘查现场、资质预审时间及参加人员 | 2016年06 月 15 日15:30-16:00,参加人员:至少包括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2 | 携带的报名资料 | (下列1-3均为复印件。采购人要核对原件,请供应商报名时提供响应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本次采购的资质要求一致);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 (3)近三个月员工交纳社会保障的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期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交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至少包括拟参与本次采购的建造师)。 |
3 | 报名、勘查现场、资质预审地点 | 浦口区安监局(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浦珠南路15号)联系人:孙宝祥 电话:025—58111602 |
4 | 资格审查 | 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采购只接受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未能诚信履约,受到采购人有效投诉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由采购人告知。 |
5 | 勘察现场、答疑 |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统一勘察现场,同时解答供应商的疑问。 |
6、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办法: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采用电子汇款或网上汇款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财政局五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时间:2016年 06 月 22 日下午14:10至14:3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接收人:刘 磊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电话:025-58311896 传真:025-58311896 邮政编码: 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