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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泽普县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PPP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KSZPXDL(PPP)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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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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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13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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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PPP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泽普县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KSZPXDL(PPP)2016-0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提交密封标书)

1、招标文件编号:KSZPXDL(PPP)2016-01

2、采购项目名称:泽普县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采购单位名称: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采购内容:

5.1项目基本情况:(1)改扩建170MW 高温热水锅炉, 2020年后根据热负荷的发展情况,再扩建一台70MW锅炉,(2)改造一级供热管网长度约7920×2m,(3)新建一级供热管网长度约11707 ×2m,( 4)新建水水换热站29 座。总资金规模为26247万元。其中存量资产投资总额约为8704万元(最终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准),新增改扩建工程投资总额为17543万元。

5.2 PPP合作模式:本项目PPP运作方式拟定为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合作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期内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5.3 项目运作周期为:项目核准批复后的12个月内建成并于下一年开始运营,项目运营期20年。

6、资格要求:

6.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各企业法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6.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元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下同)。

6.3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6)项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热力生产和供应经营资格(新疆区域内相关县市且供热面积不得小于500);(3)具备供热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推广服务资格;(4)通过国家供热合同能源管理审核备案;(5)具备能源服务相关技术管理咨询及培训资格;(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4申请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6.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未曾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行为;申请人或其控股公司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建设及运营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申请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且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6.6投标申请人至少在有一个县级集中供热项目业绩,且总供热面积不应低于100万㎡。且在该项业绩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并提供申请人在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业绩和经验;所有这些业绩必须有详细说明和证明材料,包括这些项目目前所处的阶段(如在建、运营等)、项目规模和性质、项目执行及运营情况、以及申请人在项目中所担任的角色;提供所投资或收购、运营项目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充分的业绩证明材料,并且要求提供可供联系、确认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等)。

6.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并同时递交: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承诺声明原件。

6.9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6.10本项目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及领取标书时间:2016611日起至2016623

7.2、发售标书地点:喀什市解放南路370号明旺锦城37014063

7.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7.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62110:30时(北京时间)

8、开户行信息:

账户名称:泽普县财政局

账号:3012350009026400860

开户行:泽普县工商银行

9、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2410:30时(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泽普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3、开标时间:201662410:30时(北京时间)

9.4、开标地点:泽普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6241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薇   程梦杰

电话:0998—5850010     15001551916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斌

电话:18299883003

咨询服务机构:广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孙亮

电话:02087376957310

                                       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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