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城区供热系统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ZD2016-027(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龙市城区供热系统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和发改审批【2016】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和龙市城区供热系统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规模: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79.34万平方米。新建集中供热锅炉房一座,安装两台额定供热量70MW热水锅炉,供热热力管网单程4700米,取消小锅炉两座,新建热力站4座。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和龙市城区
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0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0月30日。
9)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吉林省地方关于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6 年06_月_13日至2016年06_月_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 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龙市住建局三楼) 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07 月05日_14时00分,地点为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震
电话: 0433-4238567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政府综合楼五楼)
联系人:李龙云
联系电话:0433-4247831
招标代理机构: 和龙市正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伟
电话: 0433-4225689
招标监管机构:和龙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马建利 联系电话:0433-4223838
2016 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