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6160088 号
发布日期:2016年6 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怀宁县老县城(猫山)垃圾堆放场封场整治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3、招 标 人: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怀宁县平山镇
2、建设规模:怀宁县老县城(猫山)垃圾堆放场封场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整体整治工程、垂直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工程、填埋气体导排及控制室电气工程、垃圾堆体整治工程、环境监测设施、污水塘治理及道路工程等,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一个及以上的单项施工合同价在450万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工程业绩)且履约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矿山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
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该工程的建造师近三年内(2013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6 月 20 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3、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内,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联系人:檀志伟联系电话:0556-5150606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 年6 月20日至 2016年6月24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提供拟派该项目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如有在建工程取消本单位中标资格;(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报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5)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6)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一个及以上的单项施工合同价在450万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工程业绩)。
注:①、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资料复印件装订原件核验,所有报名资料须设置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文件夹式),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点。
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 系 人:张寿星
电话:1395650194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纬五路宏博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操维兵
电话:0556-4612601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号:175229819322
2、投标人应在 2016 年7 月8 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九、重要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5、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关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更正补充栏”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