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2016年农村牧区公路一阶段(第二批)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阿拉善右旗2016年农村牧区公路一阶段(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右旗交通运输局分别以阿右交字﹝2016﹞113、117、119号文件批复。项目招标人为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公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路线起终点及标准
(1)G307线至沙林呼都格嘎查公路,起点接已建砂石路,终点至沙林呼都格嘎查,建设里程28.611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测设,公路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2×1.50米土路肩,沥青混凝土路面。
(2)阿拉腾敖包镇至固日班图拉嘎嘎查公路,主线起点位于阿拉腾敖包镇,终点至固日班图拉嘎嘎查,路线全长40.922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路面。
(3)固日班图拉嘎嘎查至布日德嘎查公路,起点接前半段阿拉腾敖包至固日班图拉嘎嘎查公路终点K40+501.113处,终点至布日德嘎查,路线全长56.699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路面。
2、资金来源:自治区补助和地方配套。
3、计划工期:2016年7月10日-2016年10月30日,总工期为113日历天。监理服务工期同施工工期。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3个标段,其中1个监理标段,2个施工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划分 | 范围 | 建设里程(Km) | 建设内容 | |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
监理一标段(2016YQGL-JL1) | G307线至沙林呼都格嘎查公路(2016YQGL-SG1) | 起点:接已建砂石路; 终点:至沙林呼都格嘎查; | 28.611 | 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工程 |
阿拉腾敖包镇至固日班图拉嘎嘎查公路(2016YQGL-SG2) | 主线起点:位于阿拉腾敖包镇,与镇内市政道路相接; 主线终点:K40+501.113(接固日班图拉嘎嘎查至布日德嘎查起点K0+000); 支线起点:接主线终点K40+501.113处; 支线终点:至固日班图拉嘎嘎查; | 40.922 | ||
固日班图拉嘎嘎查至布日德嘎查公路(2016YQGL-SG2) | 起点:接前半段阿拉腾敖包至固日班图拉嘎嘎查公路终点K40+501.113处; 终点:至布日德嘎查(接乌仁图雅嘎查至S312线公路K15+000处); | 56.69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最近四年内(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的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②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1、施工标段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办法详见附件一(施工)。
2、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二(监理)。
六、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lsggzyjy.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CA购买及技术咨询电话:0483-8345573。
4、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补充说明)
5、每个投标企业在相应资质经营范围内只可以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
6、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第JL1标段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
2、网上报名后,在“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本企业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其他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
3、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录入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开标现场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www.alsmjt.gov.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阿拉善右旗网(http://www.alsyq.gov.cn)上发布。
十、其他注意事项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公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魏先生电话:0483-6021305
招标代理: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电话:0483-834552013948008844
行政监督电话: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483-8771680
阿拉善右旗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483-6021261
附件二(监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已签署的除外),
未使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自律承诺书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还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或授权书及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9)纸质版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10)“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录入的信息与投标函(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信息须一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
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 100 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 40 分、50 分、10 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2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8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10分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账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财务建议书中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
(4)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若纸质版财务建议书中的投标价与电子版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为准;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 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 D 1 ≥D,则 E=1.5;若 D 1 <D,则 E=1。财务得分最低为 0 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 3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也可重新招标。
(2)当通过开标审查、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或详细评审中任一阶段的有效投标不足 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技术、商务评分细则
(一)技术评审,40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40 分):
1 、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 25分)
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本项分值分配如下: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4分)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酌情扣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
过1.8分。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2分)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2 分)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 分)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3分)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2分)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2 分)
2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各 1.2~2 分)。
3 、对本工程的建议(5 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商务评审,5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满分50分):
注:相关证件及业绩须将复印件附在标书中,否则不予认定。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2分;
(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10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6分;
b.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c.曾在类似岗位监理过类似项目的,除强制性业绩外,每增加一个监理工作项目加1.5分,最多加3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10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6分;
b.职称或执业资格比强制标准高的,每提高1人加1分,最多加4分。
(3)安全员、监理员、试验员(满分6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3.6分;
b. 职称或执业资格比强制标准高的,每提高1人加0.4分,最多加2.4分。
(4)监理机构设置(6分)
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本工程实际设置的情况在3.6-6分内进行打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 8 分):
(1)办公、生活设施(在1.2~2分内打分)
(2)交通与通讯设备(在1.2~2分内打分)
(3)试验检测与测量设备仪器(在2.4~4分内打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
(1)企业近五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除强制性业绩外,每提供一个证明业绩工程的加1分,最多加6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及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项目评定书(已交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原件同时为证)。
(2)已完监理项目获得国家或部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得分只计一个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以获奖文件以及证书原件同时为证,同时附合同原件)
资格审查要求
项目 | 要求 |
资质 |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
附件4-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 要求 |
业绩 | 投标企业最近四年内(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的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
注:须同时提供业绩原件为证。
附件4-3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最低 数量 (每标段) | 备注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 1 | ||
2 | 试验室主任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1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道路 | 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2 | |
桥涵 | 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2 | |||
4 | 安全员 | 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至少2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 1 | ||
5 | 监理员 | 初级及以上职称,经过专业监理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 | 3 | ||
6 | 试验员 | 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员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员培训合格证书。 | 2 | ||
合计 | 10 |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派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应符合上表规定,且不允许擅自更换。
3、专业监理工程师年龄必须在65岁以下,但60岁以上人员不超过人员总数的30%。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工试验设备 | 烘箱(中型) | 台 | 2 | |
数显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1 | |||
电动击实仪(重型) | 台 | 1 | |||
多功能脱模器 | 台 | 1 | |||
CBR试验装置 | 套 | 1 | |||
振动压实仪 | 台 | 1 | |||
2 | 集料试验设备 | 压碎值测定仪 | 台 | 1 | |
洛杉矶磨耗机 | 台 | 1 | |||
电动切割机 | 台 | 1 | |||
自动砂当量试验装置 | 套 | 1 | |||
细集料标准筛 | 套 | 1 | |||
粗集料标准筛 | 套 | 1 | |||
3 | 水泥试验设备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
沸煮箱 | 台 | 1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1 | |||
电动抗压试验机(带抗压夹具) | 台 | 1 | |||
负压筛析仪 | 台 | 1 | |||
雷氏夹 | 对 | 1 | |||
比表面积实验仪 | 台 | 1 | |||
维勃仪 | 台 | 1 | |||
试模 | 套 | 20 | |||
电子天枰 | 台 | 1 | |||
4 | 水泥砼、砂浆 试验设备 | 标准养护室(15m2以上喷淋式) | 间 | 1 | |
留样室(10m2以上) | 间 | 1 | |||
水泥砼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1m2) | 台 | 1 |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3000KN压力机 | 台 | 1 | |||
5 | 无机结合料 稳定材料 |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 台 | 1 | |
分析天平 | 台 | 1 | |||
灰剂量测定装置 | 台 | 1 | |||
6 | 沥青试验设备 | 针入度仪(全自动) | 台 | 1 | |
低温延度仪(双数显) | 台 | 1 | |||
软化点仪(数显) | 台 | 1 | |||
恒温水浴 | 套 | 1 | |||
薄膜烘箱 | 台 | 1 | |||
7 | 沥青混合料 试验设备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20L) | 台 | 1 | |
马歇尔自动击实仪 | 台 | 1 | |||
静水天平 | 台 | 1 | |||
马歇尔稳定度仪 | 台 | 1 | |||
沥青抽提仪 | 台 | 1 | |||
最大理论密度测定仪 | 台 | 1 | |||
8 | 道路工程测 试设备 | 路面取芯机 | 台 | 1 | |
灌砂筒 | 个 | 2 | |||
9 | 结构砼测试 设备 | 混凝土回弹仪(数显) | 台 | 1 | |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数显) | 台 | 1 | |||
10 | 公路线形及 几何尺寸测试 设备 | 全站仪(2//;2+2ppm) | 台 | 2 | |
电子水准仪或S1精密水准仪 | 台 | 2 | |||
S3自动安平水准仪 | 台 | 2 | |||
11 | 办公、通讯及 交通设施 | 台式计算机 | 台 | 3 |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2 | |||
复印机(A3幅面、带输稿器) | 台 | 1 | |||
激光打印机(A3幅面) | 台 | 1 | |||
彩色打印机 | 台 | 1 | |||
传真机 | 台 | 1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数码照相机 | 台 | 2 | |||
固定电话(含传真电话) | 部 | 2 | |||
会议室 | m2/间 | 75/1 | |||
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况良好,其中四驱越野车不少于2辆,客货两用车不少于1辆) | 辆 | 2+1 |
注:本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表中的设备应包含在附件C-3中,未包含在附件C-3中,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4-5财务
注:须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证。
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 备注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3~2014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通报过。 5、投标人在2013~2014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通报过。 6、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代理人经投标企业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名称 | 阿拉善右旗2016年农村牧区公路一阶段(第二批)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 工程编号 | AM-2016-JS-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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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13 08: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6-06-17 17:30:00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06-13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06-17 17: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6-06-24 17: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6-06-19 17: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6-06-30 17:00:00 |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2016-07-04 10:30:0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开始时间 | 2016-07-04 08:30:0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截止时间 | 2016-07-04 10:30:00 |
开标时间 | 2016-07-04 10: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