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SG2016037
本招标项目已由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德政发改【2016】第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德令哈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基金,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位于: 德令哈市消防大队原址;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附属楼600平方米;对排水管道、电气线路、暖气管道、暖气片等进行更新改造及室内装修和外墙保温更新。
2.3计划建设工期:90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 13日起至2016年 6月17日(双体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德令哈市滨河东路固始汗文化街德勒大酒店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海西州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二维码需清晰)、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外省企业进青备案手续(原件);
(4)需提供五大员相关证件(原件);
(5)报名时必须提供法人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公司联系电话,否则由于联系人出现问题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6)以上资料均以A4纸张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编制目录及页码后胶装成册。
(7)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及保证金提交方式
7.1 招标人: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德令哈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977-7323119
7.2招标代理机构: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7-8211166
传 真:0977-8216556
邮 编: 817000
投标保证金,均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令哈河西支行
账 号:630016537120502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