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肃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肃宁县农业局 | ||
行政区域 | 肃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11: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11:28 至 2016年06月17日 11:28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文园1-2-601)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3.26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32753125 | ||
采购人 | 肃宁县农业局 | ||
采购人地址 | 肃宁县农业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7-61238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66792269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4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河北省肃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260020025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732753125
采购人:肃宁县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农业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123802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269
预算金额:53.26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4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文园1-2-6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码证。5.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招标采购主要设备经营资格)6.所投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定氮仪)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码证;3. 所投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定氮仪)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出具证明);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肃宁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5021172
项目名称:河北省肃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260020025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732753125
采购人:肃宁县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农业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123802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269
预算金额:53.26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4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文园1-2-6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码证。5.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招标采购主要设备经营资格)6.所投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定氮仪)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码证;3. 所投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定氮仪)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出具证明);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肃宁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502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