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昌县财政局孝财采认【2016】0524-2号政府采购计划确认函,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孝昌县花园镇的委托,就其孝昌县花园镇人民政府“松林岗村阵地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HZFCG-2016-061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孝昌县花园镇人民政府“松林岗村阵地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
三、招标内容:松林岗村阵地建设及环境整治(详见磋商文件)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98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五大员资格证;
5、经营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报告;
6、近两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7、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资质及条件符合要求且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企业均可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④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备查。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在2016年6月15日17:3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昌支行
帐 号:9420 0201 0002 9988 94
供应商在汇入保证金后,须在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供应商,视为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处理。
八、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 9 :30分;地点为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16年6月28日9:30分
磋商地点: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十、信息发布:
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ztb.xiaochang.gov.cn;
http://183.92.128.182:8005/ )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发布
十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不得缺席。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孝昌县花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所长
电话:1378993755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振杰
电话/传真:18008638545
地址:孝感市北京路铜锣湾建材广场1710室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