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分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水务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5208000 |
项目背景 | 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我市供水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以往长期过量开采,导致一些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生态与环境地质问题。为查清全市地下水超采现状,严格制定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并尽快核定和公布禁采与限采范围,迫切需要开展全市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并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工作。 本项目在地下水超采区评价、环境敏感区域调查评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地下水禁采与限采范围划定工作,紧密结合深圳市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禁采区、限采区管理建议,为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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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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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16-2016-202001-000018 | 深圳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分 | 1.0 | 项 | | 520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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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
商务需求 | 见附件。 |
评标信息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 | 20 | 2 | 技术部分 | 3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针对项目特点,考察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可靠、合理、有先进性;技术措施是否全面、对关键问题是否具有针对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对本项目难点和重点是否理解透彻,分析是否正确、全面;建议是否合理且措施的可行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具体可行,可操作性强。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服务承诺是否全面、周到,是否具有可行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5 | 违约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是否具有相关的保证措施,承诺是否具有可行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通过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三项得4分,有二项得2分,其他不得分。 | 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高级职称,且近三年(2013年至今)参与地下水监测、设备管理类项目情况1项以上,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3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5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 | |
| 4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 7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 5 |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 3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7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专家打分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8 | 服务网点 | 2 | 专家打分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5 | 报价合理性部分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报价合理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6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 3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 4 | 诚信情况 | 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2 | 履约评价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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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附件 | 任务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