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高家墩村塘西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家墩村塘西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街道高家墩村塘西自然村
2.2 招标范围:高家墩村塘西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高家墩村塘西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内容,项目投资约2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⑥、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水文路万宏花园单身公寓1-2-414室(原老长途车站对面)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每份300元。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银安 联系电话:0572-668037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2-6510088
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