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0677
三.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 项 | 1 | 351816.00 | 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包括: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工程;“风情小镇”建设工程;“连村连景道路提升”建设工程。主要涉及村庄道路、房屋里面改造,给排水管网的铺设、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垃圾处理及停车场的建设、镇容镇貌提升改造、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改造、绿化道路改提升改造、沿线植物的提升、沿线村庄整治等工程及配套工程 | 无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为促进安吉县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县域景区及绿色人居建设,全面打响“中国美丽乡村,世界绿色人居”品牌,努力建成全省旅游经济强县示范县、长三角最佳旅游城市、全国最美旅游目的地。我办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安政函【2016】42号)、《关于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经建【2016】8号),该项目由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建设,提供后续服务保障。2、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为安吉县政府性建设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安吉县财政预算支出管理。3、该项目已列入县重点项目之一,前期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由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来完成,后期委托该公司建设、融资、有利于节约政府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同时该公司为国资全额控股企业,主要负责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在资金筹措、投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符合建设主体要求。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胜利西路3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康海宾 | 高级 | 安吉县财政局 |
2 | 张力 | 中级 | 安吉县昌硕街道 |
3 | 张群 | 中级 | 安吉县住建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为促进安吉县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县域景区及绿色人居建设,全面打响“中国美丽乡村,世界绿色人居”品牌,努力建成全省旅游经济强县示范县、长三角最佳旅游城市、全国最美旅游目的地。安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安政函【2016】42号)、《关于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经建【2016】8号),该项目由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建设,提供后续服务保障。2、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为安吉县政府性建设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安吉县财政预算支出管理。3、该项目已列入县重点项目之一,前期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由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来完成,后期委托该公司建设、融资、有利于节约政府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同时该公司为国资全额控股企业,主要负责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符合建设主体要求。我们认为:本次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从该项目的建设要求、特点、特殊性、一致认为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安吉国瑞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在资金筹措、投资建设、负责本项目的建设。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23051
传真:0572-5123051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行政中心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18211
传真:0572-531821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玉华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