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彬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义门镇弥家河、山后堡及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供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彬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义门镇弥家河、山后堡及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供水工程已由彬县以彬政水发〔2015〕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彬县农村供水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彬县农村供水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设计内容要求,将2016年彬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义门镇弥家河、山后堡及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供水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Ⅰ标段:工程计划义门镇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供水工程新打450米水源井2眼,山后堡供水工程新打450米水源井1眼,共安装高低压输配电线路1950米,安装50KVA变压器3台,HTF908-50二氧化氯发生器3台、200QJ10-450/25潜水泵3台。
Ⅱ标段:义门镇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供水工程新建20米150吨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1座、新建水厂管理站2处;义门镇山后堡供水工程新建水厂管理站1处,义门镇弥家河供水工程铺设输配水管网7300米及其它构筑物,新建阀门井6座,维修杜家崖及豆家湾水厂,购置水处理设备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Ⅰ-Ⅱ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亮丽综合大楼1#601进行报名,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亮丽综合大楼1#601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6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彬县农村供水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彬县水利局
邮政编码:713500
联 系 人:郑保利
电 话:1399208213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亮丽综合大厦1#601
邮政编码:710000
联 系 人:陈晓南
电 话:029-62920035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