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设备及安装 | ||
品目 | |||
采购人 | 文安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文安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15: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6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6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同乐 霍海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5231648 | ||
采购人 | 文安县水务局 | ||
采购人地址 | 文安县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6331635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文安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文安县财政局三楼319室(兴文道34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5231648 |
首次公告日期:2016-06-08
更正日期:2016-06-13
原公告项目名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设备及安装监理(项目编号:WAGP20160608-2)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设备及安装
项目编码:HB2016063320020002
项目联系人:王同乐 霍海乐
项目联系电话:0316-5231648
采购人:文安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文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33163536
代理机构:文安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文安县财政局三楼319室(兴文道3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231648
更正内容:"报名预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单位应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原件。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更正为:"报名预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单位应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原件。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
备注:
更正日期:2016-06-13
原公告项目名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设备及安装监理(项目编号:WAGP20160608-2)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设备及安装
项目编码:HB2016063320020002
项目联系人:王同乐 霍海乐
项目联系电话:0316-5231648
采购人:文安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文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33163536
代理机构:文安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文安县财政局三楼319室(兴文道3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231648
更正内容:"报名预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单位应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原件。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更正为:"报名预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单位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单位应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原件。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