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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广德学校特殊教育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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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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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DZB2016-0608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广德学校特殊教育部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以长二教[2016]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广德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广德学校特殊教育部改造工程

2.1.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5600㎡。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以北,世纪大街以西。

2.4计划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10日开工,计划于2016年9月30日竣工。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的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及评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0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窗口或网上登记报名。窗口报名时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电子专用投标光盘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及光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7月6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为2526.7411万元,工程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执行发包价及其主要内容。

7.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8.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网站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10、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广德学校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 系 人:杨志威

联系电话:0431-89288750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43600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0431-887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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