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玉龙坑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技术评估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500000 |
项目背景 | 玉龙坑填埋场是深圳市最早的垃圾填埋场之一,于1983年启用,初期仅是简易垃圾填埋点,在1991年前没有设置任何防渗导气和渗滤液集排设施。随着深圳市的高速发展,城市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多,玉龙坑填埋场相继进行了6次扩建,直到第3期扩建时才设置了一定的排气和排水系统,但非常简易,是临时措施。该填埋场于1998年停止垃圾进场,共使用了14年。场区占地面积约10×104m2,共填埋垃圾总量约350×104t,加之填土覆盖,总容量达470×104m3左右。目前,为了保证场区的安全,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对玉龙坑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对填埋气体的横向迁移、填埋场环境以及污泥坑安全进行技术评估。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3. 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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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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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16-090001-000036 | 玉龙坑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技术评估 | 1.0 | 项 | | 5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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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注 | 其他说明 | 1 | 项目概况(必选) | 玉龙坑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周边环境、封场情况以及封场后的安全评估与环境风险评估情况。 (1)污泥坑安全评估; (2)填埋场区变形监测评估; (3)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4)填埋气产生现状评价及潜力预测; (5)填埋场稳定性评价; (6)场区临时宿舍与办公用房安全评估; (7)场区内其他安全隐患分析。 | * | | 2 | 服务要求(必选) | 针对本次评估要求,在项目要求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环境影响与安全技术评估报告。 | ▲ | | 3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及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配备不少于15人的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比60%以上。 | | | 4 | 服务期限(必选) | 120天 | | | 5 |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 无 | | | 6 | 成果要求(可选) | 提交玉龙坑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技术评估报告 | | | 7 |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 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等 | | | …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 | 特别要求 | ■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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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120日(4个月)内。 2. 服务地点: 3.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款:(1)首付款。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2)中期付款。中标人在提交研究成果初稿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3)尾款。中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招标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关于验收:提交玉龙坑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技术评估报告,主要项目成果及各项服务获得招标方的验收通过。 ■自定:本项目购买服务期限为120日(4个月),履行合同满时进行评估,经采购单位考核评价合格后且在双方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 |
评标信息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 | 20 | 2 | 技术部分 | 44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10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0分;评价为良得5-7分;评价为中得4-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得分: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0 | 专家打分 | (1)项目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具体、责任明确、满足有关规程规范,按照投标文件响应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0分;评价为良得6-8分;评价为中得3-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此项最高分为10分。 (2)项目进度计划的各项保证措施(如人员、设备等)是否具体、可行,按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0分;评价为良得6—8分;评价为中得3-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此项最高分为5分。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8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4-5分;评价为良得2-3分;评价为中得1-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5 | 违约承诺 | 6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5-6分;评价为良得3-4分;评价为中得1-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24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得2分,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得1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为准,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1)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5分; (2)承担过省、市填埋场环境评估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得2.5分。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资料、职称(资格)证书和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10人,否则不得分。 (1)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数:2人及以上,得5分; 1人,得2.5分;(2)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人数: 7人及以上,得5分;6人,得4分;5人,得3分;4人,得2分;3人,得1分数;3人以下,不得分。(3)以上2项累加计分,同1人满足不同条件只计分一次处理。(以提供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为准,原件备查,不清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根据情况得分1-2分,不清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 服务网点 | 3 | 专家打分 | (1)投标人是深圳市本地供应商得4分;证明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市本地供应商);(2)在深圳市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4分;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在深圳市内办公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要求,但是广东省供应商的得2分;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广东省供应商);(4)投标人在广东省有子公司(分公司)的得2分;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在广东省内办公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5)以上均不满足得0.4分。 | 4 | 报价合理性部分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报价合理性 | 5 | 专家打分 | 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5 | 诚信情况 | 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2 | 履约评价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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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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