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东部五乡镇和什巴圪图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RC-16-WYSYDBH-SG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巴水发〔2016〕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并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原县水务局,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五原县东部五乡镇和什巴圪图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五原县东部五乡镇和什巴圪图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五原县东部五乡镇和什巴圪图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 (1)工程措施:修筑井房10座,作业路500m,阀门井10座,新建铁艺围栏2294m,浆砌石防洪墙1584m,防洪土围堰500m,封育网围栏8116m,标志碑5座,警示牌40个,配套监控设施10套,滴灌设施10套。 (2)植物措施:营造白榆乔木林8.91hm2,金叶榆灌木林0.61hm2。 (3)封育:新建网围栏8116m,补播柠条造林67.42hm2。 2.5施工工期:2016年07月15日-2017年11月30日。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投标报名符合建市[2015]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 3.4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并能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8)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4日至2016年06月20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6.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6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6年07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 、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wuyuan.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水务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人:戈超群 电 话:0478-7965388 139478815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联系人:郝凤凰 电话:0478-5583119 15148891741 2016年06月13日